1、党委各类文件(制度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)的起草工作;
2、 按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,对党员开展教育和管理;
3、负责党委各种会议的组织、协调;
4、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所作部署的情况;
5、负责纪检监察具体工作,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,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按职责开展调查;
6、 对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;
7、 协助行政对科、系长进行考察;
8、 做好统战工作。
1、资力要求:汉语言文学、政治思想教育或其他文科类相关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;
2、能力要求: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、分析、表达和沟通能力、较好的文字功底;
3、其它要求:中共党员,为人正直、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。
上海市长宁区 | 经验不限 | 本科及以上
2019-05-07
安徽省芜湖市 | 3年以上 | 本科及以上
2019-04-19
辽宁省沈阳市 | 3年以上 | 本科及以上
2019-04-16
服务热线:010-64841190(8:30-17:30)
©汽伯网 m.autohr.org